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11-02 17:59:12 阅读量:
土地是农民的立身之本、致富之基,农村土地纠纷看似事小,却极易激化村民矛盾、影响乡村和谐稳定。近日,吴堡法院立足基层司法职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实地勘察、耐心疏导、情理法融合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积压已久的土地纠纷,让僵持多年的村民与村委会握手言和,以柔性司法守护乡村邻里温情与乡村建设秩序。
十年前,原告某村委会打算将村里水渠填平修建广场,因水渠洼地临近被告王某住宅,且王某在此种植枣树若干,村委会向被告赔偿了枣树款后将水渠填平,预备硬化修建广场时,被告王某因村委会未向其兑换土地一直阻挠不让修建,并在填平的土地上重新种植了树木若干。
2026年新一届村委会再次启动修建广场,因上述纠纷一直未予妥善解决,故将被告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并未急于开庭审理、简单一纸判决。农村土地纠纷牵扯邻里亲情、生产生计,一纸生硬的判决书只能解决法律层面的权属争议,却难以修复破裂的村民与村委的关系,容易埋下反复纠纷、信访隐患。为从根源上实质性化解矛盾,彻底消除纠纷隐患,办案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主动联动村委会干部、乡镇领导组成调解小组,深入争议耕地现场开展实地勘察,彻底摸清纠纷症结,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与委屈,结合法律法规、村规民约以及当地习俗,用通俗易懂的乡土语言释法明理,细致讲解农村土地纠纷权利与义务,让双方清晰地知晓自身诉求的合法边界和违规争执的法律后果。并秉持“情理相融、化解心结”的调解思路,反复开展思想疏导,劝说双方摒弃对立心态、互谅互让。同时结合地块实际现状、为双方量身定制合理化调解方案,多次组织多轮沟通磋商,逐步消解双方的抵触情绪。最终双方当事人彻底放下心结、冰释前嫌,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乡村治,则天下安。下一步,吴堡法院将持续深耕基层司法治理,聚焦农村土地权属、邻里纠纷、涉农合同等高发矛盾纠纷,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源头治理、柔性化解,以“小调解”守护“大和谐”,用接地气、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化解基层矛盾、护航乡村振兴,切实将司法红利送到群众家门口、落到百姓心坎上。
作者:李慧媛
编辑:侯宜均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