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 西 省 西 安 市 灞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案款发放规范有效、及时高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收发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款管理“八个严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现将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如下: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26年4月3日),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事宜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依法依规办理发放手续。
联系人:王法官 029-83593125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27日
来源| 西安灞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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