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3-30 17:25:21 阅读量:
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已成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司法抓手,案件覆盖面广、专业度高、取证难度大、对抗风险强。调查取证是公益诉讼办案生命线,直接决定案件成案率、整改质效与监督刚性。司法警察作为检察机关法定警务力量,依法参与现场警戒、安全防护、证据固定、秩序维护、应急处置,能够有效补强公益诉讼调查保障短板,破解取证难、配合难、安全难等现实堵点。推动司法警察规范化、常态化、专业化参与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是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强化公益保护刚性、提升监督实效的必然选择。
一、司法警察参与公益诉讼调查取证的必要性与价值体现
(一)强化办案安全防护,筑牢现场取证底线
公益诉讼调查多深入污染场地、违建区域、高危企业、偏远点位,极易遭遇阻挠、恐吓、暴力抗法、破坏现场等情形。司法警察具备专业警务技能、应急处置能力,可全程做好警戒隔离、人员分流、风险预判、突发处置,保障检察官人身安全,保全现场原貌,防止证据灭失、损毁。
(二)规范证据固定流程,提升取证合法性严谨性
公益诉讼物证、视听资料、抽样样本、电子证据均存在易篡改、易灭失特点。司法警察可全程协助勘验拍照、全程录音录像、物证封存贴标、样本保管押运、现场笔录见证,实现取证全程留痕、闭环管理,夯实证据链条,降低程序瑕疵风险。
(三)充实办案力量,缓解基层案多人少矛盾
基层公益诉讼部门员额少、外勤多、事务杂,大量摸排走访、回头核查、点位复查消耗精力。司法警察参与线索初核、外围走访、点位踏勘、送达跟进,可分流事务性工作,让检察官聚焦法律研判、诉前磋商、检察建议、出庭支撑等核心业务。
(四)增强监督刚性,破解调查配合不足难题
公益诉讼调查权缺乏强制力,部分行政机关、企业主体消极应付、拒不配合。司法警察依法亮警履职,形成必要震慑,有利于督促相关单位配合勘验、接受询问、提供资料,减少“软抵触”“不配合”现象。
二、当前实践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职责边界模糊,制度依据细化不足
现有条例对法警参与公益诉讼仅作原则性规定,未明确: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做到哪一步;哪些属警务辅助、哪些属检察官专属职权。实践中出现“只站岗不取证”或“越位参与询问研判”两种偏差。
(二)检警协同机制松散,多为临时拼凑
缺乏提前介入、联合研判、同步制定调查预案的常态化机制。用警多为临时申请、临时抽调,易撞上押解、安保、庭审保障冲突,导致重大取证警力缺位。沟通不畅、标准不一、衔接不顺,影响取证效率。
(三)专业能力偏弱,适配公益诉讼领域不足
多数司法警察培训集中在传统警务,对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国有资产、英烈保护等领域取证规范、抽样流程、封存标准、电子证据固定不熟,只能做简单安保,无法深度辅助取证。
(四)装备保障不足,高危场景履职受限
部分基层缺乏专业防护装备、取证辅助器材、密封留样设备、现场记录装备,在污染点位、化工区域、野外取证时,安全防护不足、证据封存不规范。
(五)激励考核缺位,主动参与积极性不强
参与公益诉讼取证工作量未纳入绩效考核,无专项加分、无正向激励,出现“多干不多得、多担多风险”,队伍主动性不足。
(六)基层警力薄弱,专职力量紧缺
基层法警编制偏少、兼职较多、老龄化突出,传统警务任务饱和,难以长期稳定支撑高频外勤公益取证。
三、完善司法警察参与公益诉讼调查取证的对策建议
(一)明晰权责清单,划定履职红线
1. 出台内部《警务参与公益诉讼取证操作指引》,明确法警职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安全防护、全程摄录、物证封存押运、妨害取证处置协助、文书送达协助。
2. 严禁法警独立开展案件审查、询问当事人、法律定性、作出办案决定,严格落实“辅助不主导、到位不越位”。
(二)建立检警一体化联动办案机制
1. 线索会商共研:重大疑难案件法警提前介入,评估安全风险、制定防护预案、确定警力配置。
2. 全程同步跟进:勘验、抽样、复查、回头看全流程配警保障。
3. 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每月复盘协作问题,统一取证标准、流程规范。
(三)优化用警调度,保障公益取证优先
建立公益诉讼机动备警台账,紧急取证即时响应,常规调查提前报备;市级院统筹跨区警力调配,解决基层警力不足。
(四)强化专业化实训,打造复合型警务队伍
1. 开设公益取证专题培训:环保勘验、食药抽样、电子证据留存、现场应急处置。
2. 开展实景模拟演练:抗法阻挠、突发冲突、证据紧急封存、高危点位防护。
3. 推行以案代训、结对帮带,快速提升实战能力。
(五)配齐专用装备物资,夯实履职保障
统一配置执法记录仪、密封留样箱、防护工装、防毒防污装备、便携摄录设备,实现野外、污染、高危场景取证安全规范。
(六)健全免责与激励机制,激发队伍活力
1. 明确履职免责:按检察官指令依规履职,非故意过错不予追责。
2. 将公益诉讼警务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级晋升,设置专项加分,树立正向导向。
(七)优化队伍结构,充实专职警务力量
争取编制、招录年轻专业警务人员,压缩兼职比例,组建公益诉讼专项警务保障小组,实现专人专岗、常态支撑。
司法警察参与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是强化公益保护监督刚性、夯实证据基础、保障办案安全、优化内部资源配置的关键抓手。唯有进一步明职责、建机制、强能力、补保障、激活力,才能实现检警深度融合、协同发力,推动公益诉讼办案更加规范、安全、高效,切实守护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与社会公共利益,服务法治社会治理大局。
供稿:山阳检察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