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5-22 09:25:11 阅读量:
5月20日,千阳县人大常委会对县财政局局长履职情况开展调研。此次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履职报告会、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调研组认为,自任职以来,县财政局局长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强化法治思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聚焦财力提质扩容、民生福祉改善,在增收节支、保障运转、防范风险、服务发展等方面,强化监测调度分析,深化财政改革赋能,健全财政管理机制,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工作成效显著。2025年度荣获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先进集体,“落实三保责任,民生领域预算和支出优先”的做法被财政部陕西监管局通报表扬,预算执行分析工作、财政总决算工作成绩突出被市局通报表扬,千阳县“公物仓”实践经验走进高校课堂,被中山大学老师专题授课推介。
调研组强调,人大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开展履职评议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监督职权,对调研过程中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要正确看待、虚心听取、认真研究、及时纠正,严格按程序办事、按制度管钱,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打造“四区两高地”争当县域发展排头兵、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邓炎军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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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