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调研】崔厚元 | 人大监督必须做到“三个坚持”

时间:2025-04-02 21:11:3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法及其实施机制。新修改的监督法明确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原则。“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履行监督职能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监督法为契机,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推动监督工作取得新实效。

坚持正确监督,牢牢把握监督工作方向

正确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基石,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在监督过程中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准确把握时代脉搏、国家发展大局和本地发展实际,确保监督工作的方向正确、重点突出。一是政治方向正确,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确保监督工作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人民意志和国家根本利益。二是立场和原则正确,监督的目的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保障人民权益,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而非单纯“挑错”或干扰被监督机关的正常工作。三是监督重点正确,要紧密围绕党委的中心大局工作展开,聚焦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科学选定监督议题,明确监督重点,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改进,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有效监督,着力提升监督工作质效

有效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核心,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在监督工作中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要监督”的理念,不断强化监督实效,确保监督意见得到落实。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通过听取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形成“监督—整改—反馈”闭环,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强化跟踪问效,建立完善的监督意见落实反馈机制是确保监督实效的重要保障,要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进行跟踪问效,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并及时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对于整改不力的部门或单位要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监督意见落到实处。三是注重成果运用,要通过监督发现的问题与提出的建议来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提升效能,同时还要加强对监督成果的总结和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创新监督工作提供借鉴。

坚持依法监督,严格遵循监督工作流程

依法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路径,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遵循法定权限、依照法定程序、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各国家机关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职尽责、开展工作。一是法律依据明确,要严格依照宪法、地方组织法和新修改的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行使监督职权,确保监督程序合法、内容合法。二是权限和程序规范,在行使监督权时,注意在宪法法律范围内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统筹安排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实现各项监督权的有效衔接和相互贯通。三是把握好监督和支持的关系,监督着力点是督促国家机关把法律执行到位、落到实处,推动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问题,要尊重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既不能为了支持而放弃监督刚性,也不能干预具体案件或行政事务,代行“一府一委两院”职权。

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是新时代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重大原则和实践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人大职能职责,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赵佳欣

责编:严江珂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