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4 14:58:1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董香香
近日,西安未央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因被告行动不便,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法官遂上门调解,受到群众称赞。
王某与韩某于2008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小家庭幸福美满,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打破了原本平静的生活,2016年,丈夫韩某因交通事故受伤,造成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抚养年幼子女、维持家庭开支的重担压在妻子王某肩头。为了不影响王某抚养子女,韩某的母亲将其接回老家照顾。后双方因聚少离多,感情出现破裂,王某提出离婚。
考虑到韩某的困难,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驱车一百多公里前往韩某的老家开庭,并组织双方调解。为了从源头化解纠纷,法官邀请村干部及双方的亲属参与调解,从情、理、法多角度出发,反复与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沟通,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最终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负担等达成一致意见。临别前,当事人家属感激地说:“这个事情处理得好,两个人都不再相互拖累,感谢法官为他们的事情费心尽力!”
【编后语】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未央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将一个个贴心暖心、为民惠民的举措送到百姓身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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