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7 15:43:0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金淑超
2022年12月6日,柞水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南某某向原告吴某某返还个人财产247216.62元。这起长达近两年的遗产纠纷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2022年4月,柞水检察院在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法治宣传工作中收集到一条重要线索,居住在柞水县红岩寺镇的87岁老人吴某某,其丈夫张某某去世时留下大笔遗产,遗产可能被他人全部骗走,老人生活十分困难。了解到该线索后,办案检察官立即前往当地开展调查工作。从当地派出所得知,吴某某的丈夫张某某在去世时将夫妻二人共同财产全部作为遗产处分给了南某某,该案系民事侵权行为,公安局不予刑事立案的决定正确。吴某某年纪较大,不懂法律,委托伍某某帮助其将南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对遗产进行分割,伍某某以诉讼需要花销为由将吴某某存有养老金、高龄补贴的一卡通存折以及身份证件等拿走使用,致使吴某某生活雪上加霜,陷入绝境。
为解决老人面临的生存困境,办案检察官首先帮助老人起诉伍某某,通过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冻结了老人的账户,防止账户中的钱款被取走花尽。2022年6月7日,在办案检察官的见证下,法院通过调解结案,伍某某当场将其取走的养老金、高龄补贴共计1900元和身份证返还给了吴某某。之后,柞水县院民事检察办案检察官又通过支持起诉推进解决吴某某与南某某遗产纠纷问题。近期,该案作出判决。自此,吴某某的合法权益在检察院的支持帮助下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该起案件是2022年3月柞水检察院扎实推进陕西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民事检察“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和“养老诈骗”专项活动过程中办理的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该案件从刑事立案监督到民事支持起诉的转变,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积极依法能动履职和推动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取得的成果。
“今天是感恩节,感谢你对我的帮助和鼓励!”这是2022年11月24日,柞水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金淑超收到的一条微信。发送微信的是一位单亲母亲董某,董某与郭某未婚生下女儿西西,后因感情不和分开,董某带着年仅八个月的女儿回娘家生活。办案检察官汪红娟与助理金淑超在开展乡村振兴入户走访时了解到,董某因病欠下外债数万元,且因女儿年幼需要照料而无法外出务工,母女俩生活十分困难,郭某作为西西的亲生父亲一直没有支付西西的抚养费。为帮助母女俩度过难关,检察官当即决定帮助西西向其生父郭某索要抚养费。2022年5月,柞水检察院支持起诉了该案件,法院判决郭某自2022年5月起每月支付西西600元抚养费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至此,董某抚养西西的生活压力得到缓解。
近年来,柞水检察院积极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办理了一批有质量、有影响的案件。2022年,柞水县院先后帮助因义务救火身受重伤的张某某追偿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296082.58元;帮助农民工魏某某等人追讨工资33800元;协助县医保局追回违规报销的医保基金33695.11元。一个个鲜活、具体的案件让更多的人了解了民事检察职能,也让更多的人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主动向检察院寻求帮助,借助法律手段维权,化解矛盾,同时也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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