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检察】依法能动履职,拧紧电梯安全“阀门”

时间:2023-02-28 23:16:15来源:作者:

近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电梯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面排查电梯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此次专项活动,重点围绕电梯使用单位是否将使用标志、警示标志和安全注意事项张贴在显著位置;是否与有资质的维保公司签订维保合同,正常开展维护保养;是否对电梯定期检验等内容来开展。

 

通过走访发现,洛南县阳光大厦未张贴特种设备检验标志,仓圣酒店、茗越大药房、锦园宋城小区等单位的电梯存在检验标志超期,紧急报警失效,维护保养不及时等电梯安全隐患问题,需尽快进行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接,与相关工作人员交流沟通后找出问题存在的原因。随后,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消除电梯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安排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进行重点排查整改,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梯安全大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电梯50余台,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份,消除安全隐患13处。

电梯安全事关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电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回头看”行动,依法能动履职,拧紧电梯安全“阀门”,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高红光)

来源: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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