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2 21:35:22来源:作者:
为认真落实全省和全市“三个年”活动工作安排,切实为铜川“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3月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十项服务保障“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措施。
一是建立重点项目对口包抓制度。实行“一法官+一检察官+一重点项目”工作机制,帮助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建立防范化解潜在法律风险点和不稳定因素的制度机制,推进项目建设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涉重点项目案件办案力量。组建涉重点项目案件专门办案团队,提升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严格落实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和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层级研判机制,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三是完善涉重点项目案件办理机制。建立涉重点项目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大专项执行攻坚力度,妥善办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健全完善涉重点项目案件预警报告制度,对重大案事件,及时向党委报告并发出法律风险预警。
四是营造安全稳定的项目建设环境。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中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推动项目建设领域反腐败斗争,依法惩处破坏安全生产、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行为,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五是依法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增强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信心。综合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全市“专精特新”企业和产品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深入推进涉企案件“挂案”清理和企业合规改革,积极营造亲商暖商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是加强涉重点项目案件诉源治理。充分运用“三进两联一引”多元解纷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发挥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作用,及时反馈并推动解决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漏洞等问题。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增强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是妥善办理涉重点项目案件。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依法准确积极适用企业合规审查机制。实行涉重大项目案件“一案一策”,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八是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发挥行政审判、行政检察职能,依法支持“放管服”等改革措施实施。强化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依法办理涉重大项目建设行政案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九是加大民生服务保障力度。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中涉民生问题的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拓展和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发挥司法救助作用,妥善办理请求给付劳动报酬、损害赔偿等案件,解决好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
十是提升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能力。落实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和备案制度,常态化开展审判执行态势分析、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分析,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持续加强专业素养提升,不断提升调查研究能力,及时发现新情况,提出新举措,解决新问题。(毛海龙)
编辑:张释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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