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人民法院:执行“小案件”,要动“大心思”

时间:2023-03-07 10:31:2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沛 彭家让

执行办案有苦亦有甜,看着一个个案子被顺利执行,法官心里却清楚,每一起看似的小案件执行法官都是要动大心思的。就像下面这起案件,明面上是给孩子要抚养费,实际上却是要解决严某的探视权问题;探视权问题解决了,抚养费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有付出就有回报,辛苦一下也值得,执行故事一直在线。

2021年,严某(女)与杨某离婚后,法院判决其婚生儿子由杨某抚养,严某每月支付杨某抚养费5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判决书生效后,严某未自觉履行义务,杨某遂向丹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找到严某的电话号码,办案法官与其电话联系核实情况时,发现其情绪异常激动。通过耐心倾听,才了解到,原来严某并非不愿意支付抚养费,而是杨某及其家人拒不让其探望儿子,阻止母女俩见面,一气之下,便拒绝支付抚养费。

意识到该案想要妥善解决,突破点就在于如何协调孩子的探望问题。承办法官便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杨某了解情况。杨某认为,他和他的家人的确阻拦过严某探望孩子,是因为担心严某把孩子带走,两次这样经历后严某也再没来探望过孩子。

通过梳理案情,法官确定了执行方案:一方面引导严某主动与杨某及家人联系沟通,告知其对方目前并未坚持阻拦其探望儿子;另一方面,对杨某家人耐心劝导,“双方离婚,本来对孩子就是一次伤害,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母亲的陪伴,多想想彼此的好;而且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一番释法明理后,杨某及家人意识到自身的莽撞行为确实不妥,他们愿意给严某探望孩子的机会,让孩子享受应有的母爱。

第二天,在办案法官的协调下,严某也鼓足勇气再次来到了杨某家,顺利见到了孩子,双方关于探望孩子问题达成和解。随后,严某便委托其弟弟,主动到法院送来案件执行款10800元,该案圆满执结。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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