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神木市法院积极推动执行工作,着重加快积压案件的处理进度,采用“线上排查+线下走访”的执行模式,提高执行效率,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1月,神木市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据悉,被执行人张某在2011年向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借款70万元,二人没有拟定借款合同,也未约定还款日期。借款后,被执行人张某于2014年至2016年间,累计偿还本金18万元,但利息却只算到2012年8月。被执行人张某的行为让申请执行人李某某愤愤不平,于是李某某向张某讨要说法,却不想张某态度恶劣,言语上也一直回避“还款”的问题。一气之下,李某某向神木市法院起诉了张某。
法院开庭审理时,被执行人张某却辩称“没有条款证明”,企图逃避借款事实。最终,在李某某提供的事实证据下,法院依法对张某作出民事判决。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却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当执行干警前往张某家中时,发现张某已经不知去向,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一方面线上排查,另一方面通过走访调查,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终于将张某拘传,被拘传的张某此时也意识到了自己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表示自己愿意先偿还7万元,剩余借款慢慢偿还。申请人也同意了张某的请求,双方达成和解。
神木市法院始终将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实践的重要标尺,在未来的工作中将会不断强化执行举措,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捍卫司法权威、保障民生福祉。
通讯员:訾亮东、訾正伟
编辑: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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