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央法院】“撸猫”引发的诉讼

时间:2023-03-08 21:21:32来源:作者:

近年来,随着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宠物交易也愈发频繁,但因宠物区别于一般商品的特殊性,交易中容易引发纠纷。近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曹英萍法官就审理了一起因购买宠物猫引起的纠纷案件。

 

2020年6月,原告小月在被告小宇经营的猫舍订购了一只价值4万元的布偶猫“小月神”,但因被告饲养不慎死亡。之后被告承诺向其出售一只价值7万元的布偶猫“小公主”,但再次因被告饲养不慎死亡。2020年12月,双方又约定从被告的上家处为订购一只价值10万元的一代血纯血布偶猫,被告将从原告处收取的款项向其上家支付了2.5万元,但原告与该上家直接联系了解到,该猫售价仅为3.5万元,故原告直接向该上家支付了1万元后买到该猫。此时,原告已先后向被告支付了9万元,扣除被告向上家支付的2.5万元,被告还持有6.5万元。2021年2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向原告返还1万元,并补偿一只价值7万元的猫。协议达成后,被告未按约定履行,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协议,由被告退还其6.5万元。

被告辩称,原告系通过其购买的第三只猫,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完毕,6.5万元是其赚取的利润。因原告认为差价过大,其出于人情考虑,同意退还1万元并补偿一只猫,但现在不愿意退还。

未央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于2021年2月达成协议系客观事实,该协议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现被告未履行,原告要求解除协议,并退还6.5万元合法有据,被告应当退还。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法官提醒】

当前饲养宠物热度高涨,不少宠物店除了在店铺销售,也会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宣传、销售。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应选择正规、信誉好的商家,全面了解宠物的品种、健康状况等信息。此外,还应签订相关协议,注明宠物的品种、价格、交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并保存好相关聊天记录,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黄颖)


编辑: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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