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0 16:31:5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终于为我讨回了救命钱……”3月8日上午,洛川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申请执行人冯某拿到赔偿款时,眼眶噙满激动的泪水连声言谢。
屈某驾驶未经注册登记的三轮摩托车,撞伤行人冯某致其构成十级伤残,冯某遂将屈某诉至法院后经判决,由屈某赔偿冯某213723.79元(已付13800元)。但该判决生效后,屈某一直逃避迟迟不履行判决义务,冯某无奈之下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屈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遂前往村委会进行调查,得知其长期外出打工,一直下落不明。没有办法只得找到其配偶进行沟通交流,向其释明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将对冯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失信等强制措施。后在其配偶的多次劝解之下,屈某迫于执行威慑压力,遂主动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沟通,表示将积极履行赔偿义务。
3月8日,申请人执行冯某和被执行人屈某如约而至,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即由被执行人屈某向申请人执行人冯某支付赔偿款11万元,剩余部分冯某自愿放弃。后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屈某通过手机转账和现金给付的方式当场一次性付清。申请执行人冯某虽然没有全额拿到赔偿款项,但回想起眼看就要“打水漂”的茫然无措,总算还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顷刻不由得眼眶湿润,对执行法官道谢不停。(安敏敏)
编辑: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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