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法院王华被咸阳市妇女联合会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时间:2023-03-11 17:57:03来源:作者:

日前,淳化法院方里法庭王华法官被咸阳市妇女联合会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王华,女,出生于1976年11月,中共党员,现任淳化县人民法院方里人民法庭庭长、员额法官。近年来,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她多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三八红旗手、年度工作先进个人、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她所在的方里法庭也先后被评为省级“五好人民法庭”、市级“优秀服务型人民法庭”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荣誉。

2018年2月,王华来到方里法庭工作,作为淳化法院第一位女性基层法庭庭长,她迅速适应岗位,充分发挥女法官耐心体贴、亲和力强的优势,主动适应基层工作环境,深入群众开展普法走访,很快就与周边群众打成一片,为开展好基层法庭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对于基层法庭而言,面对更多的是一辈子都没打过官司的普通老百姓,他们在竭尽所能后怀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法庭,希望我能为他们主持公道、伸张正义,基层法庭面对的案件量虽然不大,许多都是家长里短的邻里纠纷,但这些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案子易结,人心难解,对我而言,决不能有半点含糊,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子,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王华法官总是这样说。

王华法官就是这样一个始终把群众和工作放在第一位的普通基层女法官。她扎根基层,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书写出了铁肩担道义的璀璨人生,她时刻牢记并默默践行着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光荣使命,用实际行动默默践行着“守土一方、平安一方”的庄严承诺,赢得了辖区群众的肯定与好评,也为淳化法院全体干警树立了榜样和示范。(张立鹏)


编辑: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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