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21:50:38来源:作者:
3月8日,山阳法院漫川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诉讼,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夫妻双方重归于好。
吴某(女)和邓某(男)自由恋爱,于2010年2月3日登记结婚。2021年3月吴某第一次至法院起诉,要求与邓某离婚,经过法官耐心开导和调解,吴某觉得孩子还年幼,离婚时机尚不成熟,于是申请撤回了起诉。2023年3月吴某再次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与邓某离婚。同样的法庭、同样的主审法官、同样的当事人,时隔两年又坐在了一起,主审法官仔细询问了二人这两年的生活情况。然而吴某依然态度坚决,为了挽救这个破碎的家,法官从两个年幼的女儿入手,用母女亲情劝导着吴某,并从孩子的健康成长、夫妻的感情、家庭的幸福等方面,引导双方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多沟通交流。同时,法官从家庭责任、法定义务、社会道德、夫妻相处之道等多方面对邓某进行教育引导,邓某深刻认识到自身的缺点不足和错误。随后邓某向吴某诉说自己对这段婚姻的不舍,当着法官的面公开承诺今后一定改掉原来的坏毛病,承担起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并请求原告吴某再给其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原告见被告确有悔改意愿,表示愿意再给被告一次考验的机会。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夫妻双方重归于好,该起离婚纠纷案件以调解和好的方式圆满结案。
法官寄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核心。面对婚姻家庭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不能一时冲动就提出离婚,夫妻双方应该共同面对,找准矛盾症结,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作者| 刘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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