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淳化法院刘梦辰荣获“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时间:2023-03-15 00:35:09来源:作者:

日前,在淳化县妇女联合会关于表彰淳化县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决定中,淳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助理刘梦辰荣获“三八红旗手”称号。

 

刘梦辰,女,中共党员,1988年出生,硕士研究学历,‎‎现系淳化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从事立案诉服工作。

该同志自2016年9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马家法庭、立案庭工作。她始终坚信学习是工作‎‎的基础,只有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才能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更好地服务群众。因而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依然坚持学习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积极参加省高院、市中院组织的相关业务方面的培训,努力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经过努力,该同志于于2021年6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为立案诉服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先后被评为淳化县人民法院“先进个人”、一站式建设工作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为加强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服中心建设,更好地服务群众,法院系统先后推出了多个内外网服务平台。刘梦辰同志在日常工作中积极钻研并运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送达平台、网上鉴定平台、道交一体化平台、律师服务平台、诉服中心信息管理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平台,同时还耐心地指导帮助当事人和律师进行操作,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调解、网上阅卷、电子送达等便民惠民的智能化司法服务,使群众在诉讼服务中的满意度大幅提高。

面对日常的窗口立案工作,该同志认真负责。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即办理,绝不拖沓;对于缺少材料的案件,则一次性告知,遇到年龄较大或是不会写字的当事人,还会将缺少的材料列出来交给当事人;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则会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并告知其管辖的法院。面对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她热情接待,总是尽可能地把复杂的法律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出来,便于当事人理解。即使解释多次后当事人仍没理解,她依然会想方设法地为其耐心讲解。

作为一名法官助理,她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但其兢‎‎兢业业、爱岗‎‎敬业的精神,努力学习、踏实做人的态度‎‎,展现了新时期法院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为全体干警树立了榜样。(张立鹏)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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