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居住证申领须知

时间:2023-03-16 01:03:39来源:作者:

居住证申领

流动人口在本市申报居住登记或实际居住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就业、就读)地址所在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所需材料:居住证申领人居住(就业、就读等)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居住证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办结时限:两个工作日。

 

居住证地址变更

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就业、就读)地址发生变更的,可以向现居住(就业、就读)地址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居住证地址变更。所需材料是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就业、就读等)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陕西省居住证》原件。能当场办结的必须当场办结。

 

居住证补领

居住证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向居住(就业、就读)地址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居住证补领。所需材料是居住证持有人居民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能当场办结的必须当场办结。

 

居住证签注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市连续居住(就业、就读)的,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起,可以向居住(就业、就读)地址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居住证签注。所需材料是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就业、就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陕西省居住证》原件。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居住证换领

居住证损坏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向居住(就业、就读)地址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居住证换领。所需材料是居住证持有人居民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陕西省居住证》原件。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居住证主项信息变更

居住证持有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和公民身份号码变更更正的,可以向居住(就业、就读)地址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居住证信息变更。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到达我市居住(就业、就读)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就业、就读)地址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所需材料是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监护人、近亲属代办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流动人口业务。所需材料是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以上各项业务材料。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相关材料

居住(就业、就读)证明,包括居住登记回执、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工作证、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证明等;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证明等。

居民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

不再要求流动人口提交近期1寸彩照。

 

阎良分局各派出所居住证咨询电话

 

户政大队: 029-86866268(咨询、投诉电话)

胜利路派出所:029-86202361

凌云路派出所:029-86202146

阎良派出所:029-86850146

振兴派出所:029-86826697

蓝天路派出所:029-89080357

北屯派出所:029-86824032

新兴派出所:029-86801095

武屯派出所:029-86823357

关山派出所:029-86822334

法纪科:029-86207725(投诉电话)

 

办理方式

辖区群众可以带全办理材料到社区(村)警务室向民警、辅警申请;可以带全办理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可以通过“陕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提交办理材料照片,分局审核通过后,居住地派出所予以办理。

 


编辑:陈昊

责编: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