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03:01:16来源:作者:
3月13日下午,三原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收到执行局的协助执行申请,需前往西安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董某某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三原法院法警大队立即抽调3名法警协助执行干警执行任务,在依法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及拒不配合执行的后果后,被执行人仍然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行法官遂依法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为了将被执行人安全移交给拘留所,法警协助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带往医院进行体检,随后将其送到拘留所,持续30多小时才顺利完成拘留任务。
一直以来,三原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始终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司法警察“配合、保障、服务”的职能作用,在配合执行局展开强制执行工作过程中,服从命令听指挥,冲锋在前,不畏艰险,为案件的顺利执行保驾护航,彰显了司法警察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
法官提醒
自动履行生效判决,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生效判决必须得到执行,这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建立诚信社会的必然要求。有能力而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就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侥幸心理的人切莫以身试法,否则追悔莫及。
编辑:樊婧
责编: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