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基层检察院新媒体宣传工作

时间:2023-03-17 15:56:5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杜雨蔚

随着新时代互联网发展从迅猛趋于平缓,互联网的信息传递方式更加多元与丰富多彩,为了更好地响应高检院所倡导的检察宣传工作“一盘棋”思想,各地检察机关齐上阵,在互联网平台占据一方天地,例如上海检察利用互动创新的形式为大众普法、解读社会热点,端州检察利用古风歌曲宣传检察工作,在网友中获得一致好评。

诚然有许多优秀经典检察院的宣传事例,可以供全国基层检察院进行学习和借鉴,但大部分基层检察院所面临的宣传局势大都相似,不能很好的适应目前互联网所需要、大众所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所以导致大部分基层院在检察宣传上还是处于被动和落后的局面,没有全面发挥出“两微一端”的宣传成效。因此,有必要针对目前大部分基层检察院所面临的新媒体宣传工作进行阐述,并通过分析问题和提出改进方向和措施,为检察宣传工作提供一些思路。

一、新媒体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互联网作为现代人们的重要通讯平台,大大便捷了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互联网普及率的不断提高,使得我国网民数量也快速增长,据统计截止2022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10.67亿。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占据互联网平台的一角,建设新媒体矩阵,加强检察宣传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有利于提升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检察宣传是向社会推介检察机关职能、展示检察工作业绩、提升检察队伍形象的“窗口”,最主要的是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可以参考“新疆检察”微博运营方式,真正做到了检民互动,及时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二是可以通过新媒体宣传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检察宣传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树立优秀典型、宣传检察故事,具体可参考最高检的新媒体栏目“优秀办案检察官故事”“新时代检察故事汇”等,这些内容能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模范带头作用,能够让人们了解办案检察官隐藏在法律背后的温情。三是能够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通过漫画、视频、微电影将法律转化成群众能够看懂听明白的载体,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检察力量。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理念不强。许多基层院领导干警还停留在旧思想,觉得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只要把案件办好就行,宣传不宣传都是一样的。但其实,由于检察机关工作职能的原因,和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比较少,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工作本身了解不多,如果不主动去宣传,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知晓率就会越来越低。而在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中需要我们主动去工作,必须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行政机关、人民群众去了解、接受、配合、监督。

二是宣传能力薄弱。一方面,检察机关许多监督事项,会涉及到公安、法院和其他行政机关,如果在宣传中用词不当或视频拍摄主体突出自我,就会有抬高自己,压低别人的嫌疑,伤了和气,给监督工作带来不利。另一方面,基层检察院检察新闻宣传工作主要是政治部承担,干警身兼数职,可能承担着党建、人事、财务、后勤等大量行政事务,所以在对待新闻宣传工作时,就会有些疲于应对,没有精力去构思优秀的推文和视频脚本。近年来,各基层检察院新招录的公务员基本都是学法律的,从事新闻宣传工作人才普遍不足。

三是宣传缺乏亮点,一方面,因为案多人少、重视不够、人才缺失等因素制约,导致大部分业务部门忙于案件办理而无暇顾及检察宣传,对工作亮点和典型案例的梳理较少,不能为新媒体宣传工作提供优质素材和内容。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没有健全检察宣传相关的激励保障机制,用稿奖励、绩效考评等相关机制没有直接与宣传质效相挂钩,不能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干警宣传没有积极性。

三、改进方向与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院党组要对新媒体宣传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引起高度重视,对新媒体发展和应用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定位。通过领导带头搞宣传,带头搞培训,鼓舞全院检察干警,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投身到新媒体建设的工作中来。

(二)经费保障充足。想要宣传出彩,必须投入资金,通过与媒体平台合作,提升稿件登稿率,加大对新媒体拍摄和运营的投入,购买云台、防抖仪、便携录音器等设备,提升新媒体小视频录制质效。

(三)注重人才培养。在各部室中应当选取一两个熟悉掌握基本信息技术、具有良好的信息敏锐度、能够较好的处理舆情的检察人员,组建自己的新媒体工作团队。加大对干警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自身写作水平素养和出镜表现力。

(四)严格审核把关。在新媒体宣传中,素材和作品必须通过三审三校制度,其中涉及典型案例和业务工作、重大敏感案件、重要业务工作的内容需要上报上级院把握审核。干警对本人撰写的各类文稿、视频内容应做到客观、公正。


编辑:樊婧

责编: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