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的惩罚”——西安碑林法院对一起强闯安检案件作出“司惩”决定

时间:2023-03-23 15:58:3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西安碑林法院对一起暴力强闯安检岗,抓伤当值安检司法警察,扰乱安检秩序的行为依法作出司惩决定书,决定对行为人胡某罚款2000元。经过批评教育,胡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和严重性,现场缴纳罚款,向执勤司法警察赔礼道歉并表示不申请复议。该案从事发到案件办理结束共计六小时。

 

2023年3月20日上午,胡某因执行案件办理来到碑林法院。在录入身份信息时,胡某情绪激动且出言不逊,企图强行闯入安检通道,执勤司法警察对其拦截并警告,在警告无效后果断采取强制带离措施。带离期间,胡某采取抓、挠等方式阻碍执法,将执勤司法警察李某某右手抓伤出血。随即司法警察将胡某完全控制后带至留置室。事情发生后司法警察大队第一时间固定现场证据、调取监控录像,确认了胡某强闯安检岗、导致安检秩序混乱,并造成司法警察受伤的违法事实,报经大队长李媛同志审查后决定移送立案。立案后,办案人员向相关执行部门了解情况后,依法提取证人证言,询问违法嫌疑人胡某,询问中胡某态度仍然嚣张不知悔改,在办案人员向其出示现场监控视频,告知其行为触犯的法条及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后,辩称其因家庭原因导致情绪激动,现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接受处罚。随后司法警察要求其指认了违法现场,形成闭环证据链。

 

近年来,碑林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中院司法警察支队培训指导下,于2021年办理了全省首例由司法警察提请的司惩案件后,持续开展司惩案件办理培训活动,要求干警熟知办案流程、掌握办案规范,丰富办案经验。此次案件的高效办结正体现了培训的成果,对我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切实保障审判执行和机关安全、保护司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有重大意义。此次案件的办理综合考量了相关案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承办法官的意见、当事人悔过态度及其家庭实际状况等因素,在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依法保护其作为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彰显了司法警察对维护审判执行安全,促进质效提升的重要作用。


编辑:樊婧

责编: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