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4 16:06:3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蒙
3月21日,西安碑林法院采用“诉前调解 +院校联动”模式,成功与碑林区某小学联手化解未成年人健康权纠纷一起,有效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小飞和小梅是该校学生,且系同班同学,二人因琐事在教室内发生口角,课后小飞便将滚烫的开水泼向小梅,致小梅胸前皮肤大面积发红,目前在通过敷药修复。小飞家长事发后向小梅家长支付了医药费,但双方家长因此事产生的矛盾一直无法化解。校方调解未果,特邀请碑林法院“少年法庭”干警薛冰莹及该校法治副校长对小飞同学及家长进行普法教育,帮助化解矛盾纠纷。考虑到此次事件发生于未成年在校学生之间,双方又是同班同学,薛冰莹一方面耐心安抚小梅同学家长的情绪,引导家长合理提出诉求,另一方面,向小飞同学以及家长进行普法宣传,对小飞同学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结合《刑法》《侵权责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阐明相关法律利害关系,以案释法,同时告知小飞家长青春期的孩子正处于成长期,不可一味溺爱孩子、逃避责任。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教育的角度,劝导双方家长妥善解决此纠纷,不要因为双方家长的不理性,导致矛盾激化,影响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经过明理释法和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各方在诉前达成和解,小飞向小梅家长鞠躬诚恳道歉,小梅家长也对小飞的行为表示谅解,双方握手言和,一场校园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近年来,校园意外伤害时有发生,由于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尚未成熟,对危险行为可能带来的行为后果缺乏充分认识,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校园的良好秩序。碑林法院将持续推进“无讼+校园”创建工作,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加强校园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继续抓实、抓好、抓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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