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7 14:37:2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郭蕊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走深走实。2023年3月22日,城固县法院刑庭开庭审理被告人卢某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邀请城固县、略阳县两地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局,城固本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三十余人到庭参加旁听,“近距离”、直观地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卢某某在担任原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在任原职务期间,置国家大政方针政策不顾,违反相关规定,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经济损失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庭审现场庄严肃静,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审理。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被告人卢某某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认罚,接受法律的制裁,本案将择期宣判。
为充分利用“庭审旁听”的强大警示教育作用,以达到以案示警、以案说纪、以案明法、以案为鉴的目的,近年来,城固法院通过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加强部门之间联系,利用庭审的形式、鲜活的内容,邀请党员干部旁听庭审,为广大党员干部开设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课堂,强化纪律意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大家在长鸣的警钟声中,远离红线、守住底线、筑牢防线。
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城固县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扎实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以职务犯罪案件为契机,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教育和评价作用,为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司法力量。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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