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8 21:58:52来源:作者:
3月24日上午,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李龙飞受邀参加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宝平路派出所举行的刑事案件涉案赃物返还仪式。
2022年5月至11月,李某某在本市金台区宝平路高第居小区多次采取攀爬墙外燃气管道的方式进入室内盗得被害人杨某某、吕某某、王某等人的银质腰带、玉枕、玉佩、纪念邮票等物品。被告人李某某当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本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认定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已追回的被盗物品,由扣押机关返还被害人。据此,公安机关将追回的被盗物品返还给被害人。在返还现场,被害人纷纷对法院秉持公平正义的审判表示感谢,将他们的被盗物品予以追回并返还,既减少了经济损失,又维护了合法权益。
一直以来,金台区法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全力践行司法为民情怀,主动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不受侵犯,在被告人罚当其罪的同时,亦重视对涉案赃款赃物的审理、追缴等工作,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配合,持续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及时将赃款赃物返还被害人,尽可能减少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李龙飞)
编辑:晨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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