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31 10:30:21来源:作者:
神木市法院积极响应榆林中院开展“驼城春雨·2023”专项执行行动,在本次专项行动中,神木市法院用足用活“冻结”“失信”“限高”执行“三剑客”,频频有被执行人慑于司法强制力而“自动履行”,执行成效显著。
被告李某乙与原告李某甲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神木市法院判决,李某乙偿还李某甲借款本金8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乙未履行义务,故李某甲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李某乙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执行干警多次与李某乙电话沟通,其均以人在外地为由拒不见面,执行干警通过网上查控也没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面对这些情况,执行干警告知李某乙,如果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将会对其采取冻结银行卡、纳入失信人名单、限高等措施。想到这些措施会带来的种种不便,没过几天,李某乙便主动来到法院,希望执行干警能组织和解。经过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李某乙一次性偿还李某甲借款本金8万元。就这样,迫于失信、限消等措施的惩戒压力,之前一直不愿还款的李某乙主动还清了欠款,实现了案结事了。
在执行工作中,“冻结”“失信”“限高”等措施都是较为高效且节约司法资源的执行手段,在这些措施的高压态势之下,很多多年找不到的被执行人纷纷现身,主动要求履行。神木市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通过用足、用活各类强制措施,捍卫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通讯员:李鹏、贺佳
编辑:段鑫
责编:蒋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