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6 10:29:36来源:作者:
“清明时间雨纷纷 一束鲜花祭故人”。 4月5日,绥德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抓住“清明”关键时期,开展了“鲜花祭祀,平安清明”宣传活动,贯彻落森林草原防火“四负责 四协同”工作制。
宣传现场,民警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陕西省林业局 陕西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草原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利用“鲜花换祭品”的方式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同时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品耐心接受群众咨询,面对面向他们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
此次活动,共悬挂横幅4条,张贴《通告》6处,发放鲜花450枝,发送短信30310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发放宣传脸盆、袋、围裙、笔等宣传品500余件。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火源管理,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通讯员:李伟
编辑: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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