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灞桥法院 | 一封写错名字的感谢信......

时间:2023-04-06 12:10:31来源:作者:

“尊敬的张琦法官,你苦口婆心的调解实为感动我,特为你点赞!”案子结了,矛盾了了,当事人的感谢,让西安灞桥法院法官张琦倍感欣慰。

 

案情回顾:杨某和马某系楼下楼上邻居,2021年9月17日晚,杨某下班回家发现家里漏水,次卧和过道都被水泡了。杨某联系物业和楼上邻居马某后,发现楼上马某家卧室有一处冒水点。双方沟通后,马某承诺等供暖结束后对杨某家进行维修并赔偿。同年3月13日,杨某与马某联系维修赔偿事宜,马某让杨某找物业协商,杨某与物业多次沟通无果。杨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马某及物业修复自家被泡地板和墙壁、损坏的财物以及精神损失费共计9500元。

温情调解: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琦详细了解案情,考虑到该案处理结果直接影响邻里关系,张琦先后四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希望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调解过程中,原告称自己家被水泡后,因为被告方不积极配合维修,自己着急上火生病吃药,精神上受到严重伤害;被告马某认为公共区域在物业协议上明确指明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等部位,漏水是因为公共管道造成的,且发生在专有区域,物业应该承担赔偿维修责任;物业则称,检修过程中对冷水管道、地暖管道进行了打压排查,显示压力正常,业主家里漏水不能归责于物业。

各方各执一词,原告遂提出对漏水问题进行鉴定。考虑到鉴定成本高于原告诉请,承办法官于是从生活常识到法律规定、从鉴定成本谈到诉讼成本、从举证责任再到邻里关系等等各个角度对原被告进行劝导。第三次组织调解时,被告律师坦言,不说别的,单单就法官站在当事人角度出发这一点,他也要给当事人好好做思想工作,努力促成案件调解。后经过不懈努力,原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最终综合确定了合理的赔偿数额,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化解。

今年以来,灞桥法院将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用心体会群众所想,用情解决当事人诉求,竭尽全力把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坎上,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从而拥有更稳的安全感、更强的获得感和满满的幸福感。


编辑:樊婧

责编: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