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专题学习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时间:2023-04-06 15:57:53来源:作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4月6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议,专题学习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关向生主持。

会议指出,《决定》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若干措施》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对陕西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的重视信任和激励鞭策,是我们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法律武器,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宣传,坚决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深刻把握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决定》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应勇检察长来陕调研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化认识,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决定》的各项要求。二要主动作为,抓好落实。要肩负起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新使命,把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同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若干措施》、市、县委具体措施紧密结合起来,同抓好当前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照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要求,对具体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部门、推动逐项落实,一体推进、务求实效。三要依法依规,形成合力。要抓住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出台的重大契机,主动联系相关单位,充分解读、全面落实,进一步推动完善支持配合机制;主动向县委、人大和县委政法委汇报,争取对检察工作的支持,进一步健全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协同配合机制,要积极主动作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推动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刘媛媛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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