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7 16:24:24来源:作者:
“父母在周末的时间应前往学校探望或将孩子接回家照顾,平时也应与孩子保持联络,及时关注其学业、心理状况。”日前,商南县检察院在依法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提出了针对性的监护履职要求。
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同时,通过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家庭教育、监护人监护履责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发现,除了青春期叛逆、误入不良朋友圈、法律意识淡薄等自身原因外,涉案未成年人的背后普遍存在父母管教不严、监护不当甚至监护缺失等问题,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急需转变。
该院因案施策,针对不同家庭问题制定了个性化的“督促监护令”。面对监护人长期疏于管教、未成年人沾染不良习气等问题,该院积极督促监护人加强对孩子的引导、管束和纠偏,对其错误的思想动态、不良行为习惯及时予以纠正;对于监护人教养方式不当导致亲子关系紧张问题,督促监护人改变简单粗暴或溺爱的教养方式,提高亲子沟通能力;针对被害人自护意识、能力不足的问题,督促监护人学习青春期性知识、引导孩子加强自我防护等方面教育。
“督促监护令”不是一发了之,家庭教育指导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这项案外帮教工作需要家庭、社会多方参与,全面确保督促落实到位。该院未检检察官表示:“进一步完善督促监护评估机制,联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才能更全面、更有效地落实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与挽救。检察机关将持续能动履职,运用司法保护促进家庭保护,与社会力量合力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火墙。”(吴京)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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