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3 10:49:02来源:作者:
近日,西安碑林法院民二庭袁聪法官受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原告陈大某起诉其妹妹陈小某,在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后,兄妹二人终于握手言和,被告陈小某主动履行完毕付款义务,最终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原、被告系兄妹关系,其母亲李某与父亲陈某共生育三子女,分别为大哥陈大某、二哥陈二某、三妹陈小某。父亲陈某去世后,母亲李某将名下银行存款给三子女进行了分配,但因存款由陈小某负责保管并分配,陈大某始终未拿到母亲赠与的存款。2022年9月陈大某以不当得利纠纷将陈小某起诉至鄠邑区人民法院,随后陈小某提出管辖异议,鄠邑区人民法院遂将该案移送至西安碑林法院,形成本案。同时因三子女对母亲李某未尽赡养义务,2022年11月母亲李某以赡养纠纷起诉至鄠邑区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后由三子女轮流赡养母亲并按月支付赡养费。
本案因赡养老人、财产分配等家庭矛盾引发,双方积怨已久,加之因为多次诉讼,各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原、被告关系剑拔弩张。庭审中双方一度争吵激烈,庭审活动几经中断。为了能够彻底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消除隔阂、减轻诉累,法官融合法、理、情,在庭审中积极释法明理、有序把控庭审节奏。一方面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表达自我诉求,引导当事人适当合理宣泄情绪,另一方面耐心地向各方当事人解释法律法规对于赠与、不当得利的规定。最终经过三个小时的庭审,双方均同意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庭后,在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陈小某向陈大某交付了母亲的存折,陈大某申请撤回本案起诉。至此,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重获和睦、握手言和。
结案不是终点,案结事了才是每位法官追求的最终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碑林法院将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提高审判质效,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初心使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王喆)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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