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 | 两级法院合力调解,获赞!

时间:2023-04-13 10:54:23来源:作者:

 

“幸好有你们两级法院合力调解,我们的纠纷才被彻底化解!”一大早,文安公司曹某开心地为西安鄠邑法院曹静法官送来锦旗。

案情回顾

被告美林公司与原告文安公司签订《特色产品生产合作协议》,美林公司按照约定支付10万元首款后,以文安公司生产的茶叶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支付尾款,故文安公司将美林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尾款。曹静法官在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依法作出裁判,后被告美林公司不服,依法上诉至西安中院。

合力调解

虽然已经作出判决,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依然很深,为避免出现“案结事不了”的问题,曹静法官积极配合二审法官以调解为突破口,为当事人“量身定制”调解方案,梳理案件症结,搬法条、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同时着眼化解主要矛盾,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帮助双方找出解决纠纷的平衡点,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该纠纷得以彻底化解。(文中公司名均系化名)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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