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8 14:14:34来源:作者:
近日,西安鄠邑法院制定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和《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告知书》被省高院嵌入陕西法院审判系统制式文书模板,作为离婚案件申报财产的制式文书,在全省法院推广!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相关文书的“前世今生”
作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鄠邑法院依托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针对目前存在的分居或离婚诉讼期间,一方当事人转移、隐匿财产的现象,结合辖区特点及司法实践对夫妻共同财产申报相关文书作出具体探索,特别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申报内容,申报期限等细节进行明确规定,制定夫妻共同财产申报相关文书并随案送达当事人,要求当事人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彰显司法权威。
3月29日,省高院民一庭赵敏等、省政协委员刘洁针对鄠邑法院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等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鄠邑法院充分吸收省高院及政协委员意见,进一步规范申报内容、申报时间范围等,修改后的文书作为离婚案件申报财产的制式文书,被省高院嵌入陕西法院审判系统制式文书模板。
这个申报令真有效果!
“法院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和申报表太方便了,大家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都如实填报在这张表上了,一目了然!”一对前来离婚的夫妇不住感慨道。
截止目前鄠邑法院已先后向财产争议较大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了14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强化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震慑效应。
最后,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申报表及告知书的
“庐山真面目”!
编辑:樊婧
责编: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