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9 16:19:04来源:作者:
为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服从监管意识,彰显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程序性、规范性和权威性,近日,白河县司法局西营司法所组织镇综治中心、派出所、社区干部、矫正志愿者对新入矫的1名社区矫正对象举行了入矫宣告仪式。
社区矫正对象陶某某因赌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宣告仪式上,西营司法所长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判决书》、《裁定书》、《社区矫正宣告书》、《执行通知书》的有关规定以及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告知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了社区矫正帮教小组成员的组成及职责,并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五项要求:
一是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要树立法治观念,对法律心生敬畏,用法治思维处理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二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时时处处高标准、严要求,做到遵法守法。
三是严格遵守监督管理规定。要按时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教育学习、公益活动,按要求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工作、生活情况。
四是注意社会交往。要选择性交友,谨慎交友,不接触对自己矫正不利的人。
五是要积极面对人生。要树立自立自强,勤劳致富的思想,用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的新生活。
社区矫正对象陶某某表示,因为对自己要求不严,在金钱的诱惑下放任自己,触犯了法律,后悔莫及。在矫正期间坚决服从司法所以及矫正小组的监督和管理、好好改造,今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此次入矫宣告,是社区矫正对象树立遵纪守法意识、顺利度过矫正期的重要环节,使其能够真切地感受到刑罚执行的严肃庄严,树立了“在矫意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能够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真心悔罪,切实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洪元文)
编辑:张释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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