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法院将庭审“搬”进养老院,温情化解涉“老”纠纷

时间:2023-04-19 16:25:56来源:作者:

 

为保护养老服务机构合法权益,保障老年人安享晚年,弘扬社会正能量,4月14日,西安临潼法院将庭审搬进养老院,成功化解一起养老服务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王某与某养老院签订服务协议,约定其母贾某入住该养老机构,王某每月支付服务费等共计2100元。但贾某入住一个月后,王某便开始拖欠上述费用。养老机构多次联系王某催要无果,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服务费。

审理过程:

临潼法院受理该案后,速裁庭王江瑞法官团队积极联系被告王某,了解到王某因疫情影响导致投资失败不得已才拖欠服务费,并且王某自知理亏,两年多都没“敢”去养老院探望其母。

为促使王某诚信履约,同时解其思母之情,王法官决定将庭审地点“搬进”养老院。庭审开始前,王某有些局促地随干警们走进老年公寓,自己虽然“消失”两年之久,但看到母亲依然在养老院安享晚年,面露愧色、悔恨不已。

调解中,王某向养老院诚恳道歉并表示感谢,法官也将王某困难情况和不“敢”露面的原因告知养老院负责人,并建议原告适当延长欠款履行期限,让王某母亲继续在此安度晚年,以便王某安心赚钱,尽快支付服务费等。

养老院负责人表示理解,并愿意给王某一年延期付款时间,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庭审结束后,王某表示自己一定努力工作,尽快清偿钱款,以后“光明正大”地来看母亲。

法官寄语:

乌鸦反哺,羊羔跪乳。对于父母,儿女们应该常怀感恩之心。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人人都应当遵守并践行。与此同时,每个公民都应重诚信,守诺言,要勇敢地面对失败和困难,努力奋斗、自力更生,自觉诚实履行合同义务,做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撰稿:邓德波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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