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一案例入选陕西省检察机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时间:2023-04-23 11:18:26来源:作者:

4月21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9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包括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秦岭水资源保护、秦岭林地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秦岭人文遗迹等方面。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魏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该案也是商洛市办理的首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野生兰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野生兰花根系发达,叶子茂密,有净化空气,提高空气质量,防止土壤流失等作用。同时,野生兰花和真菌、昆虫以及其他植物关系密切,对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有重要意义。因此,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依法打击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的同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统筹刑事与民事责任,以“刑事制裁+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的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切实维护野生兰花资源和秦岭生态安全。

下一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该案例的示范作用,以案释法,加强法律的宣传和引导,努力改变当地群众的陈旧观念,预防类案的发生,做到人人知法、懂法、守法。


作者:高红光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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