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 | 能动司法入校园 助未成年人纠纷案结事了

时间:2023-05-12 15:02:22来源:作者:

 

近日,西安碑林法院民三庭法官朱璘,妥善化解了一起发生在两位小学生之间的人身损害纠纷,该案的处理既充分保护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也彻底化解了两位学生及家长之间的矛盾。

4月底,碑林法院受理了一起案件,原、被告系碑林区某小学六年级同班同学,事件发生在课堂上,原告以被告在学校将其咬伤,造成医疗费等损失为由,起诉至本院。接到该案后,朱璘经过深入研判,诉讼请求金额较少,造成诉讼的原因大概率是双方家长“斗气”所致。那么该案处理的要务就是如何妥善化解家长之间的矛盾,以免两位未成年人承担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和压力。朱璘并未选择直接开庭,而是先分别通知双方家长到法院了解情况。经过初步询问,双方各执一词:原告方称被告是“故意伤害”,而被告方称是“正当防卫”,双方就侵权事实均无有效证据佐证。在此情况下,朱璘决定进校园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

 

五一假期刚结束,朱璘与原、被告家长相约在学校,一方面通过学校方了解事发经过,另一方面与学校方通力合作,争取调解。经过与两位同学的班主任及教务处老师深入了解,得知事发在周五,而原告在周末才将受伤一事告知家长和老师,导致学校方无法在第一时间调查第一现场。询问原、被告及同班其他同学,均无法明确事发的具体时间和经过。而更令人为难的是,双方家长因此事产生了很大矛盾,学校方多次对双方家长做协调工作未见成效。

 

鉴于上述情况,案件事实难以查明,双方矛盾突出,朱璘即刻与学校方确定调解方案,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对双方家长分别做调解工作。朱璘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角度出发,劝解被告家长,要充分认识到自己孩子行为的不当之处,以及作为家长在教育中应当更加注重孩子理性、冷静的性格培养。慢慢地打消了被告家长的抵触情绪,家长表示:“我们不是说不赔偿,原告的主张要是合情合理,肯定赔!”。紧接着,朱璘又以法律规定和司法实例为依据,向原告家长普及了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问题,并对其各项诉讼请求中如误工费等不合理之处做了诠释。原告家长的情绪得到了缓和:“其实我也就要个说法,要是被告家长早早能态度好一点,何至于我打官司啊”。

 


 

最终,在朱璘和学校方的通力合作下,被告家长取得了原告家长的谅解,原告家长也主动放弃了大部分诉讼请求,双方终于就医药费部分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家长当场向原告家长履行赔偿,至此,案结事了。之后,朱璘借此机会,就校园暴力、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机构的注意义务等问题又向双方家长和学校方做了深入的普法宣传工作,家长们和学校方均表示:“感谢法官深入校园,既解决了纠纷,又通过生动的案例对我们普法教育,受益匪浅!”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碑林法院切实践行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理念,能动司法,为民司法,延伸审判职能,用法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共建和谐校园。(朱璘)


编辑:樊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