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检察机关到安康市检察机关学习交流

时间:2023-05-15 16:45:40来源:作者:

5月11日至12日,十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带领十堰市两级检察机关一行10人前来安康市检察机关学习交流,安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惠生和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罗善斌以及有关县区院检察长参加学习交流活动。

刘惠生检察长在陪同学习交流时指出,陕西安康和湖北十堰山水相依、人文相通、亲缘相近,一直保持着密切的交流协作,结下了深厚的交往情谊。近年来,十堰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检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创造了宝贵经验。这次学习交流为两市检察机关相互学习借鉴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两市检察机关要在服务保障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南水北调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联动配合,推进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交流合作、机遇共享,齐心打造毗邻地区检察工作合作典范。

刘少军检察长对安康市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安康市检察机关政治站位高、工作举措实、特色亮点多、精神面貌好,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有为有位、求实求新、亮点纷呈。刘少军检察长一行希望持续深化交流合作,同题共答、优势互补,在做好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的生态保护上,共同担负起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在聚焦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上,不断扩大交流合作半径,实现合作共赢。

这次学习交流活动中,刘少军检察长一行还先后到白河县、汉滨区、平利县检察院了解检察数字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益诉讼、生态检察等工作,实地察看了安康市汉江水质保护情况,并在平利县蒋家坪开展了“追寻领袖足迹”活动。白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建国,平利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文明,平利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荆哲等参加活动并介绍了工作情况。


作者:王娅婷(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樊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