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法院:“依法带娃” 为爱赋能

时间:2023-05-16 15:48:49来源:作者:

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我国家庭教育领域的第一部专门立法,将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国事”,标志着我国全面开启父母“依法带娃”时代,对于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帮助家长更好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5月15日正值“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蓝田法院开展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来往群众和学生家长重点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并介绍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实施流程,生动解读了什么是“依法带娃”,引导广大家长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应及时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教育方法,帮助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下一步,蓝田法院将持续加强家庭教育宣传和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广大群众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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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家庭教育:

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的主体: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的目的:

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开展以下列内容为指引的家庭教育:

(一)培养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的家国情怀;

(二)培养未成年人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

(四)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


编辑:尚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