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11:21:13来源:作者:
为贯彻落实全省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要求,推动金台区法院“123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走深走实,5月12日下午,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召开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院党组书记、院长江伟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米向军主持会议,审委会专委周瑾、各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上,立案庭、速裁审判庭、执行局和各派出法庭分别就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情况做阶段性总结及交流发言。民庭庭长焦兵丽针对涉企纠纷如何适用诉讼保全案件的办理,围绕必要性审查内容、保全条件、保全范围以及被保全人的救济途径等方面进行了梳理,组织各部门对保全案件规范办理进行了研讨,并提出指导意见。
江伟院长指出,区法院“123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推进落实是契合全省“三个年”活动要求的具体举措,而保全案件的规范处理既是尊重立法本意的体现、也关系着营商环境的优化。同时就继续做好下一步工作强调要求,一是更新思想观念,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谋求新思路,不断适应新时代、新变化、新要求,破解审执难题。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发挥各部门“关键少数”作用,特别是在“无讼社区(村)”创建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各部门负责人应多方位参与、多角度谋划。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司法保障服务,不仅要在“1235”工作机制的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便民诉服措施落实上着力,也要审慎使用司法强制措施、确保做到善意文明执行。四是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审执能力水平,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和现实情况的结合点,用更好的案件审执质效和更走心的司法服务,为区域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增速保驾护航。
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共宝鸡市金台区委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区政法单位开展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台区法院《关于围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的措施》等文件内容。(段梦倩)
编辑:樊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