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16:59:45来源:作者:
自清廉汉中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把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落实清廉汉中建设,规范执法司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持续做好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细化组织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坚持监督问责,积极筑牢廉洁司法防线,维护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细化组织落实。领导班子始终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填报。该院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一把手”工程常抓不懈。部门负责人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对照自查,发挥表率作用,示范带动干警明确“应报尽报”责任。检务督察部门持续宣传发动,引导干警消除思想顾虑,将如实规范填报要求落到实处。2023年开始,将重点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填报情况进行通报。
强化制度执行。不断完善学习教育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部门例会、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全体干警逐条逐句学习“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重点学习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件通报。严格落实随机抽查、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约谈提醒、保密管理等各项要求,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促进了“逢问必录”“全程留痕”的习惯养成,从而实现了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的有机统一。
坚持监督问责。针对“零报告”“不规范填写”“凑数填报”等执行不力问题,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随机抽查等,对隐瞒不报、填报无关事项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坚持月提醒季通报分析制度,每年年初向社会公开通报上一年度执行“三个规定”的情况。适时对“零报告”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谈。常态化开展倒查,做到逢案必倒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作者:王薇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