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检察:“实”处着眼 “细”处发力流程监控促办案质效提升

时间:2023-05-22 17:53:41来源:作者:

 

流程监控工作是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规范司法办案、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方式之一。近年来,平利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牢牢把握“监督、服务”主责主业,积极运用案件全流程监控和智能化数据排查,主动发现和纠正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严、细、实的内部监督不断推进司法办案规范化建设。

强化能力为先导,做到善于监督。案管人员强化对《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等相关规定的学习,准确掌握各类案件在受理条件、系统操作、案卡填录、办案规范、文书制作等方面的监督审查要点,着力提升流程监控人员履职能力。同时,该院按照公益诉讼工作相关规定,探索制订了《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流程监控要点》,找准监督着力点,细化监控措施。

夯实责任为重点,突出精准监督。明晰办案检察官主体责任和案管部门监督责任。案件管理部门明确一名监控人员负责日常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有效借助检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流程监控功能,实时、动态监控办案的每个环节,对监控中发现的系统操作不规范、案卡填录有误、文书制作瑕疵等问题,及时向案件承办人口头提醒;对情节严重,符合书面流程监控的问题,及时制发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要求案件承办人限期整改并全面进行跟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办案部门积极协助、配合案件管理部门做好流程监控工作,并就流程监控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分析研究,交换意见建议,形成流程监控工作合力,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全程监管为关键,实现全面监督。一是严把受案进口关。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案管部门重点审核是否属于本院管辖、强制措施是否超期、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移送文书内容是否准确、案件材料装订是否规范等,针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侦查机关及时完善材料后重新移送,确保受理的案件符合规定。二是严守办案过程关。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流程监控员每天通过流程监控子系统对所有在办案件开展巡查,突出办案期限、诉讼权利保障、强制措施、涉案财物处理等重点监控环节,比如是否及时履行各类告知义务,权利义务告知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建立动态监管台账。三是严抓结案出口关。对系统内已办结的案件,再次审查办案程序、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等内容,已办结的案件及时上传裁判文书并流程结束,充分发挥流程监控效能。四是将流程监控与数据核查相结合。对在数据核查中发现的案卡错填、漏填问题,及时进行反向核查,对确因案件承办人错填、漏填案卡导致业务数据异常的案件进行流程监控。

结果运用为依托,确保实效监督。一是建立流程监控情况台账,案管部门对流程监控过程发现的问题记载在台账中,定期进行汇总分析。二是将流程监控工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将通过监控发现的严重办案质量问题,以及整改不及时、不全面的案件报送本院检务督察部门进行通报,以此来减少久监不整、频监频发等问题的发生。

下一步,平利县检察院案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流程监控、案件评查、数据核查等多种方式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促进案件质效提升。


通讯员:魏欣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