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5 09:04:07来源:作者:
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怕的肯定是遇上警察。
但就有位奇葩司机,
喝完酒竟跑去派出所处理纠纷,
上演了一场“自投罗网”的戏码。
2022年4月,紫阳县蒿坪镇吕某与王某发生纠纷,吕某欲到蒿坪派出所报警。晚20时许,吕某酒后驾驶无牌照三轮摩托车,载其妻子和儿子从家中出发前往蒿坪派出所,被民警发现其涉嫌酒驾,遂移交蒿坪交警中队。经安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血液乙醇含量为 138.1mg/100ml。
紫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吕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应从重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2022年9月紫阳法院判决:被告人吕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广大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
作者:王节
编辑:尚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