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1 17:20:33来源:作者:
近日,西安阎良法院综合审判庭收到了一封感谢信,言辞之间尽显当事人衷心感谢法官服务于民,为民排忧解困之情。
阎良法院综合审判庭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被告陈某几年前就开始在原告李某处租房,双方每年签订一次房屋租赁合同,2023年合同到期后,因陈某未支付2022年8月之后的暖气费、物业费,故原告李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支付相关费用。被告陈某则称,2022年8月其已经退房,故不愿意承担上述费用。听完双方的陈述后,法官听出双方的症结在于2022年8月并未妥善处理好退房事宜,法官向被告陈某释明举证责任,考虑到双方多年的租房关系,法官耐心向双方讲法释理,经过法官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
自此,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结束,该起房屋租赁合同的成功解决,有效的节约司法资源,充分增加了当事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在案件审理中,阎良法院始终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处理案件,多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多思考当事人的真实诉求,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作者:张妮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