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6 10:23:57来源: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切实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专项监督活动。
内部核查 严格规范管理
通过对本院2018年以来已办结的200余件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逐一进行核查,会同档案管理部门对符合封存条件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卷宗加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专用章,并在综合档案管理系统上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相关数据进行标注。档案室设立“未成年人案卷封存专区”对相关卷宗单独保存,并建立登记台账,严格执行查询程序。
调查走访 依法能动履职
先后走访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通过实地查阅案卷档案资料、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电子信息系统,发现部分法律文书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材料封存不全面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区法院部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判决后未及时封存的情况,依法向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管理库,制定严格的查询审批制度,确保封存不漏一案、不漏一人。
外部联动,促推机制落实
为进一步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落到实处,临潼区检察院积极协调沟通,与区法院共同召开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联席会议,区检察院和区法院刑事、民事、审管办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会。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对案件封存范围、主体、程序、责任等内容进行详细理解和精准把握,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各部门负责人还就实际工作中关于案卷封存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同时表示对涉未成年人案件要做到“应封尽封”,检法两院共商共促,协同发力,消除犯罪记录对涉案未成年人产生的标签效应,助推涉案未成年人无痕顺利回归社会。
临潼区检察院将以此次专项监督为抓手,以检察能动履职,促进检法两院之间的衔接配合,进一步统一认识、规范执法,将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和双向、综合保护法律精神贯穿检察监督全过程,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案未成年人,确保未成年人特殊法律制度、程序落地见效。(曹瑞楠)
编辑:樊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