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检察:强化检察担当 惩治毒品犯罪

时间:2023-06-19 17:55:29来源:作者:

 

6月是我国全民禁毒宣传月,6月1日是《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月3日是虎门销烟纪念日,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6月27日是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日。毒品作为全球性公害,不仅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而且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对禁毒工作的系列部署安排,在全社会传播“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检察担当,在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方面开展以下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开展理论学习,充分认识禁毒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学习《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最高检发布的《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典型案例》,领会立法宗旨、立法精神和要求,增强贯彻实施《办法》的自觉性,以典型案例指导办案实践。

强化证据意识,提高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质量。通过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构建严密证据锁链,夯实证据基础,依法批捕、起诉毒品犯罪案件,切实强化诉讼监督,确保办案质效。

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职业毒犯和毒品再犯、累犯、主犯,对于情节较轻的毒品犯罪案件依法落实从宽政策,对于涉及毒品初犯偶犯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

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延伸司法办案效果,持续加强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惩治合力,推动完善禁毒综合治理体系。

广泛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借助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禁毒宣传进万家”活动,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新型毒品的严重危害,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


作者:刘思采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