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灞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时间:2023-06-21 11:15:50来源:作者:

 

2023年6月19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程某某通过宣传“微首付”购车,向社会不特定群众非法吸收资金,并非法持有客户信用卡,使多名集资群众遭受经济损失。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程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程某某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情节严重,应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程某某犯数罪,数罪并罚,建议判处被告人程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庭审中,控辩双边经过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法庭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不法分子往往以“高利回报”为诱饵,引诱公众参与集资,骗取钱财。法官呼吁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在投资过程中增强防范意识,依法选择正规渠道,量力而行适度投资。对所谓的“高息理财”应保持警惕,及时向有关部门核实真假,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


西安灞桥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