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2 19:52:1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法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遵法守法意识。6月21日,莲湖法院在西安航空学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1年下半年,被告人王明(化名)从其朋友处得知出借银行卡供他人转账可获利,便在光大银行西安北关正街支行、中信银行西安西大街支行各办理了银行卡一张,并将所办二张银行卡、手机、交易密码出借给张青(化名)等人,并配合对方刷脸认证转账。此外,王明还介绍其3名朋友向张青提供三张银行卡为上游犯罪分子接收、转移资金,几人以此获利4000余元。经查,王明及其朋友的5张涉案银行卡共转入非法资金256万余元,涉及全国各地电信诈骗案件14起,接收赃款31.4万元。被告人王明当庭认罪认罚,法庭以王明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庭后,主审法官李旭旭结合该案案情和司法实践案例,为旁听的在校大学生详细解读了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规定,剖析了近年来帮信类犯罪高发的成因及法律后果,告诫同学们既要提高反诈的风险防范意识,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也要避免被信息网络犯罪分子所利用,成为帮信犯罪的嫌疑人,切莫为了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
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秦雁,审委会专职委员成璐现场对庭审予以观摩指导,西安航空学院150余名师生旁听了此次庭审。
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