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1 18:04:3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立星
近年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以“三有争创”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本院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该院刑事执行部门将“阳光矫正”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作为品牌建设,多措并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是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对于该院品牌建设工作,院党组通过召集全院干警以“头脑风暴”的方式确定了“崇文洛检”的总品牌建设方案,同时根据各业务部门工作亮点,分别又推出了“阳光矫正”“暖心救助”等子品牌建设方案。通过品牌建设方案,将工作目标和步骤逐一细化,做到责任到人,为抓好品牌建设奠定了夯实的基础。
二是真抓实干,以工作业绩为品牌建设提供坚实的支撑。近年来,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先后联合县司法局,对全县的十六个镇办的司法所都进行了逐一实地走访,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均逐一进行了核查,对本县的社区矫正执法情况做到了全面掌握。先后就暂予监外执行对象、未成年人、涉民营企业家等重点对象开展了专项检察,并根据上级院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做好亮点工作。“阳光矫正”品牌建设目的旨在通过不断强化检察监督力度来助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近年来,通过依法能动履职,该院先后就发现的社区矫正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向县司法局、县法院等部门提出各类纠正违法意见20多次,提出的意见并均被相关部门采纳。同时,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还主动对未成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乐检察,及时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帮扶教育工作,依法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权、社会保障救济权、受教育权等合法权益,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以“阳光矫正”品牌建设工作助推全县平安建设。该院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平安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的大局下来开展。在就个案提出纠正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就案办案”的思维,以提出检察建议、召开联系工作会议等多种方式积极进行类案治理,推动解决制约本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一些“老大难”问题和根源性问题。(作者: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王立星)
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