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4 14:12:1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贾新彦
年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决策部署,守护秦岭生态环境。
守护秦岭生态环境,就要守护绿水青山。生态环境类犯罪常常带来森林植被破坏的严重后果,仅仅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利于对犯罪的改造和生态环境的修复。在2023年办理的一起张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中,行为人非法占地致使29.29亩林木被毁,该院民事公益诉讼部门及时开展工作,依法要求行为人补植复绿,修复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针对原占用地已不适宜林木生长的实际,该院与县法院、县林业局、城关街办等部门多方联系,最终促使29.29亩补植松树落户“洛河源府院联动补植复绿基地”。
守护秦岭生态环境,检察人一直在行动。该院干警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开展生态环境政策宣传、义务植树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争当秦岭生态卫士,以自己的行动装扮绿色美好家园。
守护秦岭生态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积水成渊。该院依托最高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积极组建本地“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壮大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声势,不断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保理念,拓展生态环境案件线索发现渠道。
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