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91万余元!4人获刑,最高11年

时间:2023-07-06 15:18:0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没有钱花了”

“那怎么办?”

“不然我们去搞点电缆卖钱吧!”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被告人李某等人在西安某项目工地负责水电安装工作期间,预谋盗窃工地电缆变卖获利。后李某联络多年从事废品收购的人员韩某某,双方里应外合躲避工地门卫检查,两次驾驶面包车、一次驾驶随车吊货车进入工地,拉走工地内全新未拆封的电缆,以废铜的价格卖到西安市某再生资源市场,获赃款15.34万元。经查,案涉被盗电缆价格总计91.95万元。

法院审理:

 

西安灞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李某某、韩某某、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相互配合共同窃取工地电缆变卖,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具体行为、作用大小及认罪悔罪态度,分别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等四人十一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00000元至20000元不等罚金,四被告人的违法所得继续追缴,予以没收。

法官说法:

广大人民群众要勤劳致富,谨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铤而走险、触犯刑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当坚守初心,靠自己的双手、辛勤劳动获取财富,让勤劳代替懒惰,让守法成为习惯,让理性取代贪婪,切不可为了快速谋取钱财而走上不归路。

同时工厂、施工单位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巡查力度,对可疑人员或车辆提高警惕,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不给别有用心之人留可乘之机。


西安灞桥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