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8 15:43:1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西安灞桥法院速裁庭法官周巠收到了一面印有“心系公正 业务精湛 秉公办案 执法如山”的锦旗,当事人刘某对周巠法官的公正审判和辛勤付出一再表示感谢。
刘某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被龙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687398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周巠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龙某持结算单等证据要求刘某支付货款,刘某抗辩称其与龙某之间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面对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承办法官周巠认真细致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抽丝剥茧,力图还原事实真相。经查,龙某提交的结算单中载明的供货人并非是刘某,而是案外人李某;虽然在补充说明中载明欠款对象为龙某,但龙某未提交证据证明其系最初的权利人,或者其与刘某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案外人李某到庭后,称因龙某催债有力,故之前找其替自己催债。
综合以上,法院认定原告提交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遂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息诉。被告刘某对法官严谨细致的办案态度,公正司法的果敢担当,表示非常认可,特意赠送锦旗表达敬意。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官的由衷感谢;词句无华,却体现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灞桥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主动作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 苏岩